市規劃國土委深化勘察設計招標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來源:北京工程勘察設計協會
發布時間:1970-01-01
為落實《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改革的意見》(京規劃國土發[2018]69號)相關精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更好地服務于企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市規劃國土委于近日下發《關于深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改革的意見》(京規劃國土函[2018]810號),明確對于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勘察、設計招投標,同時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時,不再要求建設單位出具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備案文件;2018年4月1日起,對于新開展招標工作的,不再收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交易服務費,估算每年將減少收費約1000萬元。
今后,該委將進一步加強分類監管、提高服務水平、營造法治環境,促進本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