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關于對未按規定報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有關企業處理情況的通報
在京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工程勘察設計統計是勘察設計行業的基礎性管理工作,各勘察、設計單位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截止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申報工作結束,北京藍海建筑裝飾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未按規定報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經研究,我委根據有關通知規定對其進行處理,現將有關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處理情況
北京藍海建筑裝飾有限公司6家單位,2010年和2011年連續兩個年度都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北京亞太安環保工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單位曾因未按規定報送2010年年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被我委糾正,今年又未按規定報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另有100余家單位未按規定及時報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
根據我委有關通知規定,對以上單位作出如下處理:
(一)對北京藍海建筑裝飾有限公司等6家單位(見附件1),依規定給予計入不良紀錄1次,通報批評,限期3個月整改,整改期間暫緩換發圖紙報審專用章。
(二)對北京亞太安環保工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單位(見附件2)給予通報批評,限期3個月整改, 整改期間暫緩換發圖紙報審專用章。
(三)對100余家未按規定及時報送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單位,給予不點名批評,并納入今后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重點核查對象。
二、工作要求
(一)各勘察、設計單位一定要加強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和教育工作,積極完善單位內部管理制度,抓好落實工作,防止此類問題的發生。
(二)限期整改的單位需在整改結束之前,將2011年年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紙質)、2012年季度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紙質)、單位情況說明和相應制度建設情況說明加蓋單位公章提交至我委勘察設計與測繪管理辦公室(北京市西城區南禮士路19號建邦商務會館411室),我委將結合今年第三季度統計報表工作予以核查驗收。
我委將繼續加強對我市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工作的管理,依法加大對此項工作的檢查力度,為我市勘察設計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服務。